期刊介绍
期刊导读
- 02/19腾讯投资绘画爱好者社区Gili爱,持股25%
- 02/18日本停车场里长出了彼岸花,结果动漫爱好者们
- 02/17班主任总结数学成绩差的学生,都有3个“爱好”
- 02/17青年眼|“五湖四海”团圆饭
- 02/17公安部交管局:预计明起返程车辆将增多请合理
以税务机关名义骗取发票监印费的行为定性
第卷第期法治论丛年月案例分析以税务机关名义骗取发票监印费的行为定性白婴曦胡炎,跳,,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检察院上海一一一中图分类号文献标识码文章编号、一基本案情“”,被告人杨某系上海市地方税务局某分局以下简称市税某分局稽征管理科科长并全面负责。稽征管理科发票管理工作年以前由市税某分局对申请印制税务冠名发票的户管单位进行审批,再将相应的业务分,,,配给市税某分局发票定点印刷厂申请印制税务冠名发票的户管单位将印刷费交给市税某分局市税“”,。将剩余的钱交给印刷厂,某分局提取的监印费进行三方结算市税某分局财务对此笔费用“”,。以应付及暂存款科目人帐属于市税某分局可以支配的单位帐内资金,,“年起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决定实行收支两条线改革市税某分局内部研究决定不再收取监”,、。印费改为由申请印制税务冠名发票的户管单位与印刷厂双方直接交易结算“”“”月至,,年月被告人杨某隐瞒市税某分局不再收取监印费的情况谎称监印费,“”,收缴方式发生变化虚构该费用由市税某分局通过下属的咨询公司以咨询费名义收取的事实让,“”印刷厂直接向申请印制税务冠名发票的户管单位收取印刷费后再将的监印费以咨询费名,,,。义解人由杨某安排的私营公司帐户套现予以截留侵吞共计人民币万余元、二分歧意见基于对赃款属性以及被告人杨某的行为与其职务关联性的不同认识就本案的定性有二种不同意,见。第一种意见认为被告人杨某的行为构成贪污罪理由是被告人杨某作为市税某分局稽征管理科科长在全面负责发票管理等工作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将理应置于本单位管理范围的钱款非法占为己,,。,,有虽然市税某分局停止收取发票监印费但被告人继续以市税某分局的名义向发票定点印制单位“”以咨询费的名义变相收取监印费该收益属于单位并置于单位管理之下但被被告人非法占为己,,有其行为不仅侵害了公共财产的所有权而且还损害了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的廉洁性符合贪污犯罪,,,。的构成要件。第二种意见认为被告人杨某的行为构成诈骗罪理由是本案中市税某分局已不再收取监印费,一一收稿日期作者简介白婴曦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胡炎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检察院公诉科助理检察员,市税某分局对被告人假借单位名义私自收取监印费这一行为完全不知情也并未授予被告人相应的职,,权被告人在没有单位授权的情况下以单位名义收取印刷厂的咨询费不属于单位应当收取尚未收,,,。,所以被告人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取的公款不能归属于单位利用国家工作人员的身份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印刷厂钱款其行为符合诈骗罪的特征、三法理分析“”通过对本案中利用职务便利和“”非法占有公共财物这两个相互关联的层次进行深人的法理,。剖析我们认为本案中被告人的行为符合贪污罪的构成要件“”一关于贪污罪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的理解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明确规定中、、“”。贪污罪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是指利用职务上主管管理经手公共财物的权力及方便条件司法解释的规定实质上是针对贪污主体职务与公共财物的关系将职务上的便利分为两大类,,、权力另一类是管理经手公共财物的职责一一方便条件。“”权力和一类是主管公共财物的职权“方便条件”均体现出贪污犯罪主体对所主管—、管理、经手的公共财物的处分权、处理权和控制权。、。,经手公共财物行为虽不具有处分权处理权却具有对该财物的临时控制权但是无论是处,,、,。分权处理权亦或是临时控制权其共同特点在于其非法使用会导致行为性质的演变如果行为人非,。法使用上述三项权能进而非法占有公共财物达到数额标准就成立贪污罪、、,“”因此贪污罪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是行为人利用其主管管理经手公共财物而对该财物享、有处分处理或者控制的职权行为和职责行为的条件童三个基本因素。一是主体行为与其职务的关联程度。,“”由此判定贪污罪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应考、、“”二是主体主管管理经手财物的职务是否现实存在、。三是主体的职权职责在促成犯罪过程中的具体作用二关于被告人是否利用职务便利的判断,,,基于上述分析我们认为被告人杨某在税务机关停收监印费后继续以税务机关的名义向发票“”。印制定点单位收取该项费用并予以侵吞的行为符合贪污罪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要件,,。其一被告人的行为与其职务之间具备现实的紧密联系被告人身为税务机关的稽征管理科长,,。全面负责发票管理等工作并长期代表税务机关收取监印费被告人依照职权范围和职务地位具有支、、。配处分转移发票定点印制单位给付的监印费的权力虽然税务机关决定年起不再收取监印。费但这并不影响被告人继续行使发票管理的职权其代表本单位行使发票管理职权的能力并不因税,。务机关停止收取某项费用而丧失。其二被告人的行为与其前期正常收取监印费的行为之间具备现实的紧密联系被告人在税务机,,关停收监印费后继续以税务机关名义收取该费用其行为实质属于权限延续型的表见代理是一种,,。在前期正常收费后的延续行为在表见代理的情形下代理人并无代理权,,,但从表面上看无权代理“”,人的代理行为能够使他人产生合理的信赖,即信任代理人具有代理权,构成权力外观则可能形。①,成表见代理由于被告人未明示税务机关已停收监印费的事实发票印制单位亦不了解税务机关的内部规程他们依据被告人前期收费的惯例有充分的理由相信被告人仍然能够代表税务机关收取监,,。,“”均表明被告人能够始终正常代表本单位因此,印费被告人行使的职权与其所从事的具体工作。对外行使与发票管理有关的职权即便是监印费收取方式的变更亦不影响被告人行使发票管理的职,。权,、。,其三被告人履行职务行使职权的过程与犯罪行为得逞之间具备现实的紧密联系事实上被,告人杨某的职务具有不可替代性离开被告人特殊的职务身份离开其对发票管理的专有职权犯罪,,。根本无法得以实现其职务和职权对犯罪得逞起到了不可或缺的作用印制单位正是基于对税务机关,的信任对杨某职务和职权的信赖才会以咨询费名义继续支付监印费并将钱款汇人被告人指定公,,,。司的帐户“”三关于虚构的监印费的法律属性如果被告人将税务机关应收取的监印费非法占为己有成立贪污罪是毫无疑问的但问题是被,,。“”告人侵吞税务机关己停止收取的监印费是否仍应以贪污罪论处换句话说该笔虚构的监印费是,否属于刑法第条第款规定的贪污罪对象公共财物刑法第条第款规定的犯罪对象是“—公共财物”。虽然“公共财物”与刑法第条规定的公“”,“”“”。,共财产一字之差但这里的公共财物与公共财产是同一概念因此根据刑法第条规“”“”定的四类财产,,,并结合贪污犯罪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的本质特性我们认为这里的公共财产。关键是要体现出单位对财产的管理权和控制权而对财产的合法性和正当性在所不问因此对应当,,、、“”。由单位取得应当由单位占有而尚未取得占有的公共财产应纳人公共财物的范围,,结合本案我们进一步分析从财产性质上说本案中印刷单位交付钱款是基于对税务局和杨,,某职务的信赖作出的交付钱款的指向是单位而非个人杨某作为多年的税务机关具体经办此事的稽征管理科长印刷单位完全足以信赖杨某的所作所为甚至印刷单位的财务科目也做成币税某分局的,,。。监印费所以印刷单位有充分的理由相信这笔钱是交给税务机关而非给杨个人的因此该虚构的,,“”。监印费实质上属于税务机关应当收取并占有的公共财产,,。同时从职务行为上说职务行为是在履行职权过程中对特定对象所实施的行为被告人杨某在停收监印费后继续以税务机关名义向户管单位收取监印费或以咨询费的名义变相收取监印费属,,,。于职务行为由职务行为产生的收益理应归属职务授权单位因此,,,即便税务机关不知情并不影响。其属性综上被告人杨某利用职务便利采用欺骗手段以单位名义收取并私自截取公共财产的行为已,,,,。构成贪污罪应以贪污罪进行处罚注①王利明合同法研究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责任编辑丁亚秋
文章来源:《理科爱好者》 网址: http://www.lkahzzzs.cn/qikandaodu/2021/0220/578.html
上一篇:潼南县院设立检察业务综合管理科
下一篇:高考状元热省思